04/05/2026
⚽️賽事資訊
115年運動i台灣2.0計畫
115年臺東縣全民FENG體育系列暨市長盃聯合競賽活動計畫-足球
一、緣起:
根據研究顯示,透過足球運動,可以全面發展全面的身體素質與體能,並能促進腦力的發展,同時也是世界最為普及風靡的運動。在饒縣長、陳市長二位縣市首長聯手推動慢活台東健康城市各項系列永續活動打造全國最佳宜居城市之一。各級學校積極的推動運動團隊的運作,特別是足球運動,增加了不少運動人口,為了進一步提升足球的水準,以比賽來輔助訓練,提升學生學習的樂趣,以增進學習的效果。透過比賽,讓每位熱愛足球運動的孩子都能參與,以培養濃厚的興趣,為台東縣的足球運動注入新血,也營造城市健康運動的氛圍。
二、 宗旨:
(一) 為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促進交流,並提升運動水準。
(二) 配合政府推展全民體育活動,強化各項體育活動,促進民眾身心健康。
(三) 推廣足球運動風氣,增加參與足球運動人數,提升本縣足球競爭力。
(四) 藉由賽事凝聚球員家長向心力,增進親子關係。
三、 指導單位: 運動部全民體育署、臺東縣政府、臺東市公所
四、 主辦單位:臺東縣體育會
五、 承辦單位:臺東縣體育會五人制足球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臺東縣豪豬足球推廣協會、臺東縣豐里國小
七、 比賽日期:115年6月6-7日(週六、日)
八、 比賽地點:臺東縣豐里國小(臺東市中華路三段80號)
九、 比賽組別:主辦單位得依本賽事最大場次量調整各組參賽隊數。
(一) 國小低年級組:就讀國小低年級之學生,可男女混合報名。
(二) 國小中年級組:就讀國小中年級之學生,可男女混合報名。
(三) 國小高年級組:就讀國小高年級之學生,可男女混合報名。
(四) 國小女生組:限女生報名。
十、 參加資格:
(一) 凡本縣各國小、社區、俱樂部均得以組隊參加,若有餘額開放外縣市球隊報名參加。
(二) 為鼓勵擴大參與單位,每單位限報一隊。
(三) 各組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決定錄取與否。
十一、報名手續:
(一) 即日起至民國1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逾期恕不受理。5月15日公告參賽球隊名單(台東縣體育會五人制足球委員會臉書粉專)
(二) 一律以線上表單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ov67B32Sosc8R7Dk7。
(三) 每位選手限報名一隊不得跨組,既經註冊,不得任意更改。
(四) 人數:領隊(學校單位領隊為校長)、教練、管理各一名,選手最少五名、最多十二名。
(五) 報名費繳交:
1、報名費:各分組每隊500元。
2、花蓮二信台東分社 (代號216) 匯款帳號 170-001-0000693-1
3、為簡化匯款檢核流程,請於匯款後將收據拍照或後五碼傳至LINE私訊 許子颺 (Line id:sunnboy890505)
4、繳費日期:請參賽隊伍於115年5月20日前繳交報名費。
5、未完成以上各項程序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十二、比賽制度:
(一)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各組不足4隊則取消比賽。
(二)各組五隊以下採單組循環賽制。
(三)各組六隊以上採分組循環賽制。
十三、比賽規則:採用國際足球總會公佈之最新五人制足球規則。
十四、名次判定:
(一)循環制:
1.勝一埸得3分,敗者0分,和局各得1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2.兩隊如法定時間結束仍為平手,不延長比賽,不點球,每隊各得一分。
3.如兩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則以該循環中積分相等之球隊相互勝負球數之差判定之(排除其餘積分未相等之球隊),如仍未能判定名次,則以勝球數多者佔先,若再相等時,則以失球數少者佔先,若再相等時,再以該循環賽中之全部隊伍之勝負球數之差判別,若再相等時,以勝球數較多者佔先。則以失球數少者佔先。
4.以上各則仍無法判定時,以抽籤決定之。
(二)淘汰制:比賽如和局不延長賽比賽結束,以踢點球決定之(五球)。
十五、比賽用球:國小低、中年級組採審定合格4號球,國小高年級、國小女生組採低彈跳四號球。
十六、賽程公告日期:115年5月22日星期五(台東縣體育會五人制足球委員會臉書粉專)。
十七、裁判會議:另行通知。
十八、附 則:
(一) 各組比賽全場20分鐘(上下半場各10分鐘,中間休息5分鐘)。比賽期間取消上下半場1分鐘暫停、累計5次犯規罰球點球及上下半場最後一分鐘時間暫停之規定。
(二) 各隊逾時五分鐘(以裁判時間為準)未出賽者即視同棄權論。棄權球隊一律送交紀律委員會討論議處。
(三) 兩隊球衣顏色相似影響裁判執法時,排名在後之球隊應更換球衣。
(四) 各隊報名時,請注意患有心臟病或不適合劇烈運動者,應審慎評估,以保障自身安全。
(五) 各單位請於報名前詳閱競賽規程,如有未符合規定,權益受損,概由各報名單位自行負責。
(六) 比賽中,如遇2次黃牌(不同場次)警告之球員,應『自動停賽』一場,再黃牌警告,則應再『自動停賽』一場;比賽中被裁判罰出場之球員,應『自動停賽』一場,又被黃牌警告時,則應再『自動停賽』一場。情節嚴重者,送交紀律委員會討論議處。
(七) 參賽隊伍至比賽現場請先完成報到(領取秩序冊、垃圾袋及選手出場名單)。
(八) 各隊領取之垃圾袋分資源回收及一般垃圾各一個,為落實「無痕球場」理念,請各隊於賽後各自攜回垃圾。(未配合之隊伍,一律送交大會議處)
(九) 比賽場域(含休息區)嚴禁菸、酒、檳榔,如經發現違反此規定之球隊(含隊職員球員及家長),大會可本權責否決其隔年參賽權。
十九、申訴:
(一) 比賽爭議,其競賽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判決為終決。規賽種類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合法之申訴應於該項比賽結束後卅 分鐘內,以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領隊簽章)並應附繳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整,如審判委會認為其申訴無理由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二) 判決及球員申訴辦法:競賽判決申訴(附件一)、球員肢體動作申訴(附件二)
二十、罰則:
(一) 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合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者,經查屬實,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之名次或分數,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牌、獎狀。
(二) 參賽團隊如有選手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如判前已賽之場次,不予重賽。
(三) 各單位隊、職員如有違背運動員精神之行為,例如對裁判員不當行為、延誤比賽、妨礙比賽、擾亂會場等事情,取消該員或團隊比賽資格。
廿一、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個人身體傷亡:3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1,500萬元、每一事故財務損失200萬元、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 3,400萬元)如需更高之保額,請自行投保,(如意外就醫者,請務必索取正本診斷書及收據);本會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如因個人體質或自身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高血壓、心血管疾病、癫癇症、熱衰竭、中暑因本身疾病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參加人員如有上列所述之疾病病史,建議慎重考慮自身安全,或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保險契約為準)。大會設有防護站,防護員無醫療責任、不提供賽前預防性貼紮,僅提供基本緊急處理。
廿二、參加人員:(含指導管理教師)依教育處報名函,由服務機關學校逕核予公(差)假。
廿三、經費來源:擬向臺東縣體育會申請補助(附件三)。
廿四、獎勵:
(一)依報名隊數多寡各組擇優頒發獎盃。
(二)活動結束後相關工作人員由承辦單位報請縣府從優敘獎。
廿五、宣傳方式
(一)召開開幕記者會
(二)利用平面及電子媒體製播宣傳短片及海報
(三)設置本項活動紅布條、發放活動DM。
廿六、預期效益:
(一)預估本活動參與人數(含家長)約1000人次。
(二)全面促進各項運動人口成長,提昇運動技能。
(三)養成國人愛運動習慣,活絡本縣運動風氣。
廿七、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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