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2/2025
[丹大林道]
如果我們站在部落的角度看這片山林,或許會有完全不同的感受。試想一下,如果這片山林以前是你祖先生活了數百年的家,一百年前族人被逼著集團移住下山,土地直接變國有,國民政府來了順勢接收,然後開林道,發展林業。到現在漢人史觀就覺得它是國有地,山林開放就應該全民共享。但對在地族人來說,這以前是我的家(甚至是國家領土的概念),是被迫放棄原本的家而遷移的。我們外地人往往忽略了當大批遊客湧入,隨之而來的垃圾、噪音和對環境的破壞,最後都是由生活在這裡的人在承受。那種100年前我回不了家,100年後你還來我家丟垃圾的心酸,其實才是很多管理措施背後最真實的情緒。
山林開放與尊重部落傳統領域並不一定是衝突的,真正的關鍵在於政府是否願意承擔起應有的角色。這種限制最大的原因不外乎是「生態乘載量」跟「部落傳統領域」這兩件事。我們一件一件來看。
不知道多久以前我就說過,我們的環境乘載量根本沒有做過什麼太嚴謹的科學研究,幾乎都是看那條路線的山屋營地大小去設定,才會看到太魯閣國家公園明明都是差不多難度或者環境的路線,乘載量從20人到無限都有,超級荒謬的。我還有看到一個比喻是「所以私家車開林道才會造成環境成本,統一派的車就不會。」滿貼切的,如果要用生態乘載量來當原因,那就好好的做研究跟評估,由「政府」「政府」「政府」公開一個標準,看是要收環境成本補償費,還是每日限額,或是車輛裝備檢查,甚至嚴格到要另外訂一個林道駕照來確認駕駛技術都沒問題。同時,另外也有提供合格安全的部落接駁服務,也要遵守科學根據的乘載量去實行,這樣管理者是「政府」,但同時又可以兼顧部落的經濟跟山林開放理念。但整件事情對政府來說太麻煩,也不一定有法源依據,不如用有法源依據的方式全部限制只能部落接駁,把責任都丟給部落。
另外一個是部落傳統領域的原因,現在政策走向很像是用「原住民轉型正義」去包裝「行政成本轉嫁」的態勢。大家會不爽,因為人多必有白癡,就是會有人進到傳統領域之後亂搞,所以芃芃溫泉的村長才會這麼生氣。但山林開放所帶來的成本應該由「政府」去承擔,像是修路、管理、生態保護、山林教育等等,把這些事情都外包給部落的在地協會,這樣當社會大眾不滿時,部落協會就成了擋箭牌,根本公雞變飼主。應該是政府要協調山林開放跟部落傳統領域之間的認知落差,讓社會大眾知道說這片山林的歷史脈絡跟當地族人的生活與環境變遷。把遊客造成的成本有價化,去收費或是用其他方式補足成本。就像京都觀光公害,不是直接丟給京都的在地協會去管理跟制定規則,是公部門去訂定新的住宿稅等等,讓政府去承擔大家要多繳錢的不滿,把錢實際回饋給在地部落去解決無形環境成本的問題。
我絕對支持丹大林道制度化,也支持部落經濟發展跟要有相對應的補償,反對很多人用漢人視角,去脈絡化只會說原住民圈地為王。簡單來說結論就是現在法規不一定完備,但政府又必須讓這些地方合法化,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丟給部落的協會去經營管理,但是有些責任應該是政府要共同承擔的,我們卻都忽視這些背後的現象,只去討論誰誰誰又多了什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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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身為一個阿里山人,過去陸客時期,阿里山永遠都是爆滿的狀態,還記得國小上課上到一半有陸客走到教室往裡面探頭探腦的,那種生活環境被剝奪感的觀光公害非在地人很難體會。要都市人可以體會可能就是像新北耶誕城那樣吧,況且板橋人都還沒有被集團移住過,又看到原本自己家被政府收去再宣布一個「開放耶誕城」政策讓其他外地人隨便進去。
部落共管的脈絡跟層面比大家想像的更複雜,絕對不是哪裡又想圈地為王賺大錢這麼簡單。在地協會給誰去管理,經營模式怎麼制定,收益要如何運用,這些都是衍生出來的問題。但最根本的問題是,政府不能忽視本來就應該承擔的責任,放任輿論去說哪裡哪裡又變成什麼國,這樣對山林開放跟部落都是傷害。